本报讯(通讯员 何帅帅 杨理想)一桩看似普通的邻里纠纷,却因一时冲动,让两个家庭的当事人同时站在了刑事被告席上。近日,审判机关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,鉴于案件系因民间纠纷引发,且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并互相谅解,最终采纳新蔡县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,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李某、郭某拘役5个月,缓刑6个月。
李某与郭某两家人同住一村,系对门邻居。多年来,两家虽表面相安无事,实则因彼此的一些生活习惯而积攒了不少怨气。郭某经营一家饭店,平时会产生很多餐厨垃圾,垃圾桶的摆放位置在两家中间。李某觉得郭某总把垃圾桶放得离自家门口太近,夏天异味弥漫、蚊蝇滋生;郭某则认为李某过于计较,故意找茬。平日里,双方遇见也多是冷脸相对、互不搭理。
2024年8月19日,李某将垃圾桶推进了路旁的沟里。郭某发现后,在门口叫骂。两人你一言我一语,谁也不肯退让,争吵迅速从垃圾桶问题扩展到以往诸多琐事上的不满。争论间,郭某和李某二人扭打在一起。后经司法鉴定,二人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二级。
一场因垃圾桶摆放引发的寻常口角,最终演变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。昔日邻里反目成仇,不仅双双面临刑事追责,还让两个家庭陷入了漫长的对峙。
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,该院检察官意识到,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,其背后是长期积累的邻里怨气与一时冲动所带来的悲剧。
为真正打开双方心结,一年间,检察官前后多次到双方家里走访。最终,经过检察官持续不懈的努力,庭审现场,在法官、律师及村委代表的共同见证下,李某与郭某放下积怨,当场签署和解协议。
这一结果的背后,凝聚着检察官大量的心血。正是检察官坚持不懈的调解,不仅彻底化解了两家积怨,还成功为二人争取到了适用缓刑的机会,避免了“办理一个案子,毁掉两个家庭”的悲剧。同时,这份充满司法温度与人性考量的判决,也犹如一记警钟,警示世人遇事需冷静、维权要依法,切莫因一时冲动让小事酿成大祸,最终追悔莫及。